才19岁!又一个女孩丢命,3个朋友赔15万!你还敢这样做吗?

都说小饮怡情,大饮伤身,

虽然某些场合,

喝酒是件身不由已的事儿,

但切记:酒千万不能乱喝!

少女醉酒后身亡

同桌三人赔15万

9月25日中午,在浙江乐清务工的19岁贵州女孩叶某,和二男一女三个朋友吃火锅。 叶某先喝老白干,又喝两小瓶劲酒,再喝百威啤酒。 下午3时,叶某出现恶心呕吐、全身抽搐和神志不清等症状。

女孩醉酒呕吐物窒息,引发吸入性肺炎,心肺复苏术后缺血缺氧性脑病, 数日后身亡。治疗期间,赵某等3人支付了1.5万元医疗费。最后,聚餐的同桌每人拿出5万元,共计15万元。

以为这事只是个例?

绝不,悲剧已经发生得太多太多,

他们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两男子饮酒过量死亡

好友赔偿61万元

2月8日凌晨1点多,浙江金华一家酒店大堂内躺着一男子,已经没有了呼吸。男子为40多岁的曾某,系饮酒过量死亡。

曾某的家属在悲痛之余,认为曾某的死亡是因几位好友邀请聚餐喝酒造成的,双方就此产生矛盾。经过民警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参与聚餐的9人,因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且没把醉酒的曾某安全护送回家,补偿曾某家属共计61万元。

22岁小伙参加婚宴醉亡

今年4月的一天,安徽22岁的小伙张明参加朋友王成的婚宴,因喝酒太多,最终不幸离开人世。事发后,张明的家人认为众人要对此事负责,遂将新郎新娘、同桌吃饭的人以及婚宴举办的酒店起诉至法院。

后经法院查明,在宴席中,同桌中只有张明一人喝白酒,喝一斤多。因此,张明本人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当张明处于醉酒昏迷状态时,王成、李军、杜勇作为他的朋友,未及时采取积极抢救的救助行为,因而,3人应当承担不作为的责任,承担10%的责任较为合适,新娘以及新郎的同事们未参与喝酒,且他们与张明互不相识,常理应无在酒桌劝他人喝酒的行为,因此,他们不应该担责。要求酒店承担责任也缺乏依据。

最后法院一审判决,王成赔偿3.7万余元;李军和杜勇各赔偿1.8万余元。

配图,图文无关

聚会喝酒骑摩托车身亡,家属索赔147万元

今年5月1日晚上,在朋友家中喝完酒后,厦门男子陈某骑着摩托车准备去上夜班,没想到途中撞到路沿石,当!场!死!亡!日前,陈某的家属把当晚一起喝酒的另外2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各项损失147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陈某作为一个成年人明知道自己需要上夜班,还去朋友家喝酒,并且在酒后驾驶摩托车超速行驶发生事故,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对此,其应当承担90%的责任。两被告作为同饮者,没有将死者安全送回家,放任死者酒后驾驶摩托车,没有尽到生命安全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10%的责任。最终一审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陈某家属14万多元的损失。

那么,如果签了“喝酒承诺书”

发生事故还需担责吗?

曾经有人制作了“喝酒承诺书”,参与饭局的每个人,都在这份承诺书上签字并摁指印。

有了这份承诺书,就真的可以开怀畅饮了吗?酒后出事,同桌就不担责了吗?家属就不能追究吗?

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根据以上几条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共同饮酒人签订的这些“免责条款”,由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问题来了,同桌一起喝酒如何避免担责呢?

做到以下四点

酒友不承担责任

第一,不强迫性劝酒

无论什么场合,什么情况,对方什么身体状况,均是不劝酒,随意最好。

第二,劝阻少饮,尽到提醒和照顾义务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在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或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劝对方不饮酒或者如对方自愿要喝,要做到劝阻少饮,尽到提醒和照顾义务。

第三,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对于酒友醉酒的,清醒酒友应当预见到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的发生,因此,清醒酒友应当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避免担责。

第四,酒后驾车及时劝阻

对于醉酒的酒友要驾车驶离,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未加劝阻则有可能承当相应责任,但是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对方不听劝阻的情况下,酒友是可以免责的。

关于喝酒这些要知道

饮酒前禁忌

①感冒药+酒:增加肝脏衰竭风险;

②头孢类抗生素+酒:严重将致命;

③解热镇痛药+酒: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

④安眠药+酒:致命…吃这些药时千万不能喝酒

快告诉家人、朋友吧 ↓↓

感冒药+酒=肝衰竭

头孢类+酒=毒药

降压药+酒=低血压休克

抗心绞痛药+酒=头痛、休克

解热镇痛药+酒=消化道出血

降糖药+酒=低血糖休克

安眠药+酒=致命组合

抗癫痫药+酒=药物失效

肠胃炎药+酒=更容易醉

温馨提醒:

在服药期间以及停药后的两周内都不要饮酒,还要注意避开一些含有酒精成分的食品或药物,如酒心巧克力、藿香正气水、含酒精饮料等。

以下5种人切勿饮酒

↓↓

酒桌上觥筹交错,

尽兴很重要,

感情很重要,

但比感情更重要的,

是自己的身体,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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