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1月12日讯 11月10日20时许,威海高速交警双岛公安检查站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鲁KL8***的小型轿车异常,车内酒气浓重。
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徐某竟然称,下午朋友们坐自己的车,都是脚上的异味!民警依法将徐某带进检查站内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129mg/100ml,系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徐某承认,当日下午2点左右和朋友聚餐,喝了4瓶啤酒,对自己的酒驾行为悔恨不已,表示现在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随后民警依法带徐某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测,并要求徐某通知其朋友将其接走。
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依法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钱云飞 通讯员:张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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