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吴宏、包晗)为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消费环境,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与沈阳市工商局共同组织召开了电商企业座谈会。京东、中兴云购等省内外20余家电商企业代表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商企业在使用网络合同格式条款时,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不得免除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经营者不得随意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不得要求消费者承担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不得含有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排除等内容;不得免除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如果网络平台经营者存在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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