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维权诉讼中,你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征地拆迁维权诉讼中,你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征收方因征收作出的政府文件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方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进行公告,公告会告知我们有60日的复议期限或者6个月的诉讼期限。如果我们对房屋征收决定可以依法诉至人民法院,此时该征收决定就是我们的证据,征收政府存在征收行为。因此我们看到房屋征收决定需要保存好。如果和征收方在一定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征收方可能会给我们下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也会告知我们有60日的复议期限或者6个月的诉讼期限,该补偿决定非常重要,如果你对该补偿决定不满意,就要及时走司法途径维权,如果不在法定期限内维权,到期后你将面临司法强拆,再想维权就没有任何机会了。此时,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要保存好,我们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依法诉至人民法院时,该征收补偿决定也是我们的证据,不要因为一时气愤而撕毁,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的,还丢失了有用的证据。

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过程中,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进行集体土地征收需要具有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作出的征地批文,由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公告,这个征地公告很重要,也是我们依法维权过程中的需要提交的证据,所以,一定要保存好。在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过程中,如果与征收方在一定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县级国土资源局会给我们下发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会告知我们有60日的复议期限或者6个月的诉讼期限。如果您在期限既复议也不诉讼,县级国土资源局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旦强制执行您也丧失维权机会。所以,在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后,要保存好该决定书,这也是我们需要提交的证据。

在拆违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会给我们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强制拆除通知书》,我们要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强制拆除决定,应当提交《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或《强制拆除通知书》作为证据。

政府信息不公开中需要提交的证据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是我们收集证据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有些政府部门在我们申请公开后不予给我们答复。此时,我们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我们需要提供我们依法申请公开的证据,例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邮寄凭、凭证。

违法强拆、违法强推强占土地需要收集的证据

房屋征收中还可能面临强拆,被征收人最好能对房屋周边环境、室内装修情况、一些大件财物的摆放等情况进行拍照录像。此外,被征收人还应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一个清点和价值预估,最好能列出一份财产价值清单。

除了上面提到的做好屋内屋外环境、财产记录,最好能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强拆来临时第一时间报警,最好是多人多次报警。警察的出警记录、出警情况是认定强拆主体、强拆时间的重要证据;而警方本身的作为也是我们后期维权的重要证据。

二是房屋强拆时,在保证自己和家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也要尽量拍下强拆的照片或者进行录像,记录下强拆的过程。

土地强推强占时也需要报警来收集证据,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要尽量拍下强拆的照片或者进行录像,记录下强推强占土地的全过程。

行政赔偿诉讼中需要提供证据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我们要申请赔偿,需要提供因征收方违法行为受到损失的证据。所以,我们在违法行为发生前,要对房屋、土地、地上物的现状进行拍照、录像,保存好购买物品的票据,以证明我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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