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手机存情人裸照 原配怒发朋友圈被判道歉赔偿

【丈夫手机存情人裸照 原配怒发朋友圈被判道歉赔偿】广州中院近日对一起侵犯名誉权案进行了二审,原告女子阿琴与被告女子阿红的丈夫阿伟产生婚外情,阿琴称自己迫于无奈,自拍裸照发给了阿伟。阿红看到后,将裸照发到了朋友圈,遂被阿琴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阿红的行为对阿琴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公然贬低阿琴的人格、破坏阿琴的名誉,情节严重,侵犯了阿琴的名誉权,致使阿琴身心受到伤害。故阿红应书面赔礼道歉,删除发送的照片及相关侮辱言语,以消除影响;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阿红赔偿阿琴精神损失费10000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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