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领取失业金

最近经常有朋友问我;“我工作了这么多年,交了这么多年的失业保险,万一我那天失业了,能不能领到失业保险,怎么领取,能领多少?”对于这个问题,我总结了六个字“满一年,非主动”即可领取失业金。具体细节情况下面我和大家一起研学一下。

一、领取条件。

“满一年,非主动”这是你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条件,意思就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同时,你的离职是被动的,非主动的,比如企业破产下岗、经营困难裁员、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在续签等等,反正就是不是自己主动辞职即可。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登记失业,然后办理手续,领取失业金。

二、领取方法。

(一)首先需要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报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二)失业人员持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三)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三、领取期限。

(一)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如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停止领取失业金。

四、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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