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瘾君子”无证驾驶共享汽车落入法网

近日,保定公安交警对一辆共享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竟揪出一名吸毒者。

当天下午,交警三大队民警正在燕赵岗进行百日攻坚会战集中治理, 一男子驾驶一辆共享电动汽车驶来,民警对其进行检查的时候,驾驶员不能提供有效的证件。

随后执勤民警将该车靠边拦停并将驾驶人带往警务室做进一步检查。经核实,该男子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而面对检查,该男子变得焦躁不安,情绪越发激动。

在警务室内,该男子依然表现得十分抗拒,甚至连被问及姓名时,也声称“不知道”。继而警方发现该男子随身携带吸食毒品的工具,还有计量克重的小电子秤,以及管制刀具一把。随即警方对其进行尿检,结果呈阳性,该男子属于吸食毒品之后驾驶机动车。

保定公安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对该男子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继续驾驶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由于该男子携带吸食毒品的工具以及管制刀具,交警三大队已经把该男子移交到派出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高峰)

责任编辑:蔡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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