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编辑:黄明娟
视频制作:毛骁
现在在来宾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便利,成为越来越多人出行的选择,但是在这“越来越多人”中出现了一个不该存在的群体:小学生。
骑自行车健康、环保,又让人感觉自由,但要记住的是:自行车不是玩具,它是一个交通工具,所以当你骑车的时候,有些安全准则,孩子和家长都必须遵守!
骑自行车、电动车的法定年龄是多少?
骑自行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不知道有多少家长能答上来。
11月1日是周四,
想想再上一天课就要过周末了,
本应该高高兴兴的,
11岁的小卓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因为这天中午放学时,
他遭遇了这么一件事......
(危险动作,请勿模仿!)
当天,
放学归来的小卓和穿着校服的同学们正骑着自行车准备回家,
随后他们一同横穿了马路,
在路边转来转去
视频中可以看到这群孩子们双手并未扶着车把手,
而是双手脱把,只用双脚操作自行车
当他们行驶一段路程后,
小卓的自行车与正横穿马路过来的老奶奶发生了碰撞,
两人一齐倒地,
小卓迅速起身,
将老奶奶扶坐了起来
当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
老奶奶已经送往医院,
路上只有散落的米饭,
民警勘查了现场后,
去到小卓家中,
但小卓情绪激动,
无法描述当时的情况。
11月6日,民警再次对小卓进行了问话,情绪平复的小卓这才说出了当天的情况:“11月1日放学,我骑着自行车往大龙村方向行驶,行驶到事故地点的时候,有沙子进了我的眼睛,我就看不见路,我想刹车但是刹不了,就撞对正在路边行走的老奶奶,然后我们都摔跤了,我爬起来就将老奶奶扶了起来。”
目前,该起案件的还在进一步处理中。但无论结果如何,小朋友未达法定年龄骑乘自行车且在路上的“耍杂技”般放手骑车的行为是值得每一位学生、家长反思警醒的。
放学时段,在车流穿梭的马路上,一些学校附近,到处可见穿着校服的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共享单车的身影,有的甚至骑着车互相追逐,穿梭在车流中,非常危险。
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且对骑行自行车、电动车的一些规则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儿童的应变能力较差,面对马路上人来车往,骑自行车最容易发生意外情况而导致措手不及。12周岁以下的儿童骑自行车时由于车身倾斜、颠簸或急刹车,难免会向前俯冲,他们较稚嫩的身体组织和肌群,无法有效保护尚未强壮的椎骨,有可能使稚嫩的身体受到伤害。
所以广大家长们应该履行好监护人的监管责任,不带未满12周岁儿童使用自行车骑行上路,也不要将自行车给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并且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安全意识,不带头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也请教会小朋友们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关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的规定,让他们学法守法,诚实守信,珍爱生命。
市民朋友们在路上看到小朋友们骑行时闯红灯、逆行、追逐打闹、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以及12周岁以下儿童上路骑行等不文明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一齐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图文来源:武宣大队左小斌
(漫画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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