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松江区新增一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小松特地为大家整理了松江区被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区医保中心也为市民们准备了“医保”小贴士。
松江区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
医保待遇
1.常见的基本医疗保险有几种?
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保”),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原“镇保”人员。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对象为本市0-18岁中小学生婴幼儿、引进人才子女;18周岁以上无其他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户籍人员和引进人才的外省市配偶等。*参保缴费手续均在全市就近的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2.参保人员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对象在医保定点医院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就医记录册直接拉卡就医,自己需承担自费部分和按医保规定应由个人自负的部分,医保支付部分由医院记账。(无需再拿发票到医保部门报销)
3.医保账户中当年账户和历年账户的用途?
账户资金包括当年账户和历年账户资金两部分。当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门急诊及买药费用;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抵扣自负段和共负段中自己承担的费用。
职保人员医保待遇
2018医保年度职保人员医疗待遇
(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一般每年10月至12月为集中登记缴费期,预缴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缴费地点:本市各区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待遇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注:19岁以上城乡居保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需先到本市医保定点社区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办理转诊手续,方可到二、三级医院就诊。
互助帮困医保待遇
2018年互助帮困人员医疗待遇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注:个人实际自负住院医疗费不得低于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8%,低于8%部分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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