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期间发生继承,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能否主张放弃继承无效赔偿损失?

南京离婚律师钟延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事实夫妻一方放弃继承,夫妻另一方能否主张放弃继承无效或赔偿损失?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团队)

依照《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作为继承人的夫妻一方对继承权的处分无需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夫妻另一方主张放弃继承无效或赔偿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的规定,如果夫妻另一方举证证明作为继承人的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而不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其关于放弃继承无效或赔偿损失的主张,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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