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请消防救猫 得知要火灾才出动 竟放火烧屋获刑1年

据广州日报11月20日消息,近日,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获得消息,日前因为放火烧屋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女子郑某被判刑1年。不过说起此事,倒是令人一阵唏嘘。原来,郑某住在10楼高层,家中的宠物猫被困,为了救猫,她拨打消防电话求助,得知要启动云梯必须是火灾的情况下才行。没想到为了救猫,郑某直接在家里点火烧屋,差点危机邻里。

2016年12月,郑某饲养的一只白色小猫从家里偷溜了出来,不小心卡在了10楼墙外的煤气管道夹缝里,动弹不得。郑某着急寻找了3日,终于发现了困在墙外的爱猫,但没办法把它救出来。

(该图片来源于网络)

心急如焚的郑某找到了物业管理处,物管称没有办法进行高空作业。第二日,郑某又找到当地派出所,想请求民警帮助,警察建议拨打119求助。郑某打通119火警电话,消防队表示只有火灾情况才能出动云梯。

郑某非常气恼,但一时也找不到其他人能够帮她救猫,可是火警电话里的一句话让她多留了一个心眼:只要起火了,消防就会来。

郑某回到家后,翻找出一些旧衣物和报纸,拿到阳台上,用打火机点燃了报纸。很快,火苗一下子就蹿高,阳台上浓烟滚滚,郑某关掉电闸,拨打了119火警电话。消防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火情,避免了火灾的进一步蔓延。郑某家的阳台墙面全部被火烧黑,客厅有衣物燃烧残留物。该栋楼高29层,是住宅、商业综合体,人员众多,如果没有及时报警,火灾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

检察官通过审查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报告,确认郑某作案时精神正常,目的是为了救自家的猫,而故意点燃报纸和衣物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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