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男友领证 男友却在婚礼前夕工亡 她为争遗产将公婆告上法庭

欣怡今年26岁,是一名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她手中所拿的日记记下了她和蔡梦义相识相恋以及后来谈婚论嫁的全过程。欣怡说这份美好的回忆始于2014年的国庆节,那天她通过相亲认识了蔡梦义,两人一起吃饭看电影,感觉挺不错的,两天之后就见了家长。之后她和蔡梦义的恋爱关系得到了确认,但那时候欣怡还在读大学,不得不回到学校。

回到学校,刚谈恋爱的两人通过聊天和视频,谈论着学业中的烦恼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期许。但是只打电话不见面,难免有些乏味。但蔡梦义是个浪漫的人,那天欣怡准备去送材料,听到有人说外面有个男的拿着一束花在找人,她也感到很好奇。但她没想到送花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男朋友蔡梦义。那一刻,欣怡泪流满面,脸上洋溢着幸福。

时间来到了2016年,在5月2号那天,欣怡和蔡梦义正式订了婚。两天之后,他们又领取了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两人已经是合法夫妻了,他们准备在9月8号举办婚礼,婚前的筹备工作一直在有序地进行着。但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的7月18号的深夜,蔡梦义在公司游轮上作业的时候不慎跌入了长江,生死不明。第二天一早,欣怡接到了蔡梦义公司打来的电话。随后,公司将欣怡接到了事发地,把她安顿在一家宾馆。这时候,欣怡的公公婆婆都赶到了宾馆。等到了晚上,公司才说出了实情,因为现在是汛期,虽然公司派了很多人去打捞,但是难度很大。

经过四五天的打捞,依然没有结果。蔡梦义的家人认为蔡梦义生还的可能性不大,但欣怡还是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由于打捞没有结果,蔡梦义只能被定性为失踪。经过多方协商,在7月24号,蔡梦义所在公司跟蔡家人达成了一份《蔡梦义意外失踪补偿协议书》,公司一次性补偿蔡家人人民币110万元,这个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虽然有了110万,但蔡家人并不在意这笔钱,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回来,因为下落不明,他们始终抱有侥幸心理。

不久之后,噩耗传来,有人在长江里发现了一具无名尸体,经过DNA比对,这具尸体就是失踪的蔡梦义。虽然蔡家人无法接受,但还是要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既然尸体已经找到,那么让蔡梦义入土安息就再也正常不过了。但就是在这件事情上,欣怡和蔡家人起了矛盾。

蔡梦义的父亲叫蔡同顺,母亲叫马红霞,两人都是地道的农民,靠种草莓为生。而蔡梦义是家中的独生子,毕业之后,他在淮安当地找到了一份工作。如今独生子去世,蔡同顺和马红霞觉得天都塌了。因为儿子和欣怡已经是合法的夫妻了,但两人没有举办婚礼,在当地,这种情况又不算是真正的夫妻,那么欣怡到底该不该出席葬礼?当时蔡家人来到欣怡的家里谈论了三个问题。第一是欣怡该不该出席葬礼,其次是欣怡给不给亡夫蔡梦义捧骨灰盒,再次墓碑上刻不刻欣怡的名字。

考虑到欣怡是个大学生还年轻,将来还要嫁人,双方家长最后的协商结果是欣怡不披麻戴孝参加葬礼,也不捧骨灰盒,同时蔡梦义的墓碑上也不刻欣怡的名字。这样的处理完全是替欣怡来着想的。在办完丧礼的几天后,蔡家人准备和欣怡父母坐下来好好谈谈,因为在蔡梦义出事的前几天,他们刚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该如何处理,补偿款110万又该如何分配?

在场的人有欣怡和她的父母还有蔡梦义的父母,同时还有同村的长辈张登林作为中间人。张登林说那天晚上,欣怡的父母觉得对方的儿子去世了,心情十分悲痛,不用再提钱这件事了,但蔡同顺觉得不管怎么样都要赔点钱给欣怡,主动提出要给欣怡10万块。协商完了之后,第二天两人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中写道欣怡放弃继承丈夫的遗产,由蔡梦义的父母继承。欣怡提供证件为那套房子办理房产过户。房产的费用由蔡同顺和马红霞承担。在蔡梦义工亡钱赠与欣怡的礼金和物品不再退还其父母。蔡梦义父母将在房子过户后支付给欣怡10万块钱人民币。

让人没想到的是,在这份协议签订没多久的9月13号,欣怡一纸诉状将她的公婆告上了法庭。请求撤销2016年8月23号原被告签订的《协议》。请求依法分割蔡梦义工亡补偿款和身故保险金中的39万给原告。欣怡说蔡梦义的死对她的打击很大,签订那份协议的时候,自己根本没看里面的内容就把字签了,等到后来她才发现这是一份不公平的协议。她一气之下将公公婆婆告上了法庭。

2017年3月,江苏省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原被告双方陈述完了诉讼主张之后,进入到了法庭调查阶段。当时改口费蔡梦义父母各自给了欣怡一万一千元,但在法庭上欣怡却说只给了一千块,法院发现在她的日记中写的也是一万一千元。对于房子的首付款,原被告双方给出了两种回答。欣怡说公婆只出了一半,剩下的都是他们小两口出的,而马红霞坚持说首付款都是她出的。马红霞拿出一张交易小票,是购房时的交易凭证。虽然欣怡坚持说自己付了一半的首付款,但却拿不出交款的凭证来。

主审法官沈潇说,按照《继承法》的规定,67万的工亡赔偿金在扣除了伤葬费等等实际支出之后,再进行三等分,也就是每人大概能分到20万元。但是由于涉案的房屋是贷款买的,首付又是蔡梦义的父母出的,这样欣怡分到的房屋款并不会太多。蔡家人认为自己之前与欣怡签订的协议是客观的,于是将录音上交给了法院。法院在了解情况之后,发现两家人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矛盾,只是欣怡对那份协议没有正确认知。法庭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欣怡放弃对蔡梦义所有的房屋车辆等全部遗产的继承,自愿放弃蔡梦义工亡所获全部赔偿款项的分割。欣怡愿意将涉案的房屋无偿赠与两被告,并配合对方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被告蔡同顺和马红霞要支付给欣怡赔偿款20万元。

活着的人互相争夺遗产只是徒增对彼此的伤害,愿遭遇不幸的人不要在彼此的伤口上撒盐了。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