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曾醉驾 如今又酒驾 不愿请代驾 自己付代价!

11月17日夜间,武汉市硚口交通大队夜间巡逻组的民警们,在解放大道轻轨沿线开展盘查、整治工作。次日凌晨0:30分许,民警李奇夫、曾翔勇、宋沛良在宗关路口附近拦下一辆紫色别克商务车,经初步检测,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

在后来的调查中,办案民警任翔在认真核对信息时发现,林某今年45岁,广东人,常年居住武汉做生意。他曾于2013年元月因醉酒驾车,被汉阳交通大队民警查获,受到过相应处罚。其驾驶证也于当年2月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申领,到了今年刚好满5年。现在他所持有的这本驾驶证,是今年7月重新又考的。这才短短4个月的时间,居然又犯了老毛病。

任警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林某的这次酒驾行为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但是,因其驾驶证还在1年的实习期内,在此期间如果受到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将直接予以注销,6个月之后方能重新再考。

林某对此也非常后悔,他说,生意场上总是很多应酬,因为之前被处罚过,一般情况下自己都很注意。那天实在是鬼迷心窍,又做了糊涂事,真是教训不可谓不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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