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你的养老金和工资要受到影响了,这个新政策抓紧看看

社保始终是大家共同的关注的话题,是我们生活的基本社会保障,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不过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的费用将统一由税务部门征缴,这个话题最近人们讨论的都很多,这个政策意味着未来社会保险的征缴会越来越严格,

从个人的年老医疗失业受伤这些风险的管理和预防角度来看,社会保险是应该缴纳的,但是法律上即使你有不同的看法和想法,但是也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因为法律上强制就不是劝说你,而是强制执行的,

所以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险法,依法强调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只要是市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都要为职工全部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就是按着社会保险法等相关的规定去处理!

这是很严肃的一个问题,没人和你商量必须要这么做,如今税务部门开始征收社会保险费,强制性和规范性就会更加严格,所以各个朋友及企业就要注意了这么两点,今后一定会严格执行的

1、就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他的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你没在这个时间里面办理社保登记的,那么就会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大家总是问,咱上班签合同单位给不给我交社保,不用问!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开始算日子了,30天内必须要给你完成社保登记,今后由税务部门来这么做,就会更加严格的,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

2、社会保险法的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的缴纳社会保险费,非不可抗力原因,或者法定事由等,不得缓交或减免。也就是说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由单位代缴,那么单位还要交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这也是没有什么商量的,必须足额缴纳,而且还要告诉员工本人,用人单位不执行,或者操作不规范,那就很麻烦了,先不说违法的后果,至少这个企业就失去信用度了,以后企业的贷款啊合同、工商注册登记等等就别想了,而且还要接受各种惩罚,在深圳有个深圳特区社会养老半仙条例的41条:如果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方面要补足这个费用,另一方面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按日万分之5的滞纳金,也就是说比如你欠了1万元,一天就要交500元滞纳金,逾期还不缴纳的,就会由经办机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出欠缴金额等数额的罚款,

可以看出如果社会保险由税务部门来征缴的话,这些规范和要求就会更加严格,所以从明年的1月1日起,我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将会更加严格,对于广大参保人员来说是个好事情,你的保障将会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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