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50多万买来商铺 使用8年后被人拿房产证上门索取

齐鲁网滨州11月22日讯

这份购房合同,是滨州市民张华在2007年的时候,买了一间商铺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但因为在交房之后开发商跑了,这房产证就一直没办下来,但让张华想不到的是,这个商铺在她使用了八九年之后,竟然有人拿着房产证找上门来了,说房子是他的。

张华说,她的房子是2007年买的,一共是50万多一点,507996元,她并没有贷款,是分三次交清的购房款,第一次交了257996,第二次交了15万,第三次交了10万,最后一次交款的时间就是房子交付使用的时间,是2009年9月。

眼前的这份购房合同就是张华购房时和开发商滨州市环亚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张华的50多万房款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2009年9月5日,在工程完工后,交完所有款项的张华拿到了商铺的钥匙,但在随后办房产证的过程中,却出现了意外。办房产证的钱都交给售楼处了,但是开发商找不到了,人去楼空,张华为此去房管局去过好几次,问问到底能不能再自己交钱办房产证,房管局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这个楼没有交工备案证明,办不了。

从2010年开始,张华多次找到滨州市房管局,但由于手续缺失,房产证始终就没有办下来。从那之后,张华就没再过问过房产证的事,但却拥有了这个房子的实际使用权,不管是自己做生意还是租给别人,门头房一直都在正常使用中,但去年发生的一件事,却让张华目瞪口呆。

去年三月份,有一个人拿着房产证的来说是他的房子了,张华才知道用了十年的房子变成别人的了。更让张华没想到的是,自己的房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被卖了两次了,前来找他要房子的这个人,就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而他已经是第三个“房东”了,但奇怪的是之前的两个房主,都没找张华要过房子。

从那开始,由于房屋的归属出现纠纷,导致了房屋无法正常出租,现在这个商铺张华只能当仓库使用。

房屋初始登记资料造假竣工验收报告竟然出自2月30日

真金白银买的房子,在用了8年后,竟然有人拿着房产证找上了门,既然当时开发商已经跑路,房屋一直没有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如何办出来的,成了一个焦点。尽管这个房产证已经过户了二次了,但房屋是如何完成初始登记的呢?带着疑问,记者和张华的对象一起来到了滨州市房管局。

滨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也承认,这个房子初始登记时资料是假资料,但他们却给办出了房产证。

眼前的这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就是张华所购买的商铺办理房产证时的资料,但上面清晰的写着是竣工验收的时间是2008年,但张华所购买的商铺是2009年才完工交付的。还没完工,就有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不得不让人感到奇怪,但这所房屋初始登记档案中的另一份材料,直接就让人感到惊奇了。眼前的这份竣工验收报告就放在张华所购买的商铺的初始登记档案中,2月30日这个填表的日期,看起来却格外的醒目。未完成施工就经过竣工验收的备案表,还有这份2月30日填写的资料,在常人一眼就能看出的错误的资料,却办理出了这所商铺的第一个房产证。

滨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说,“原来就是形式审查,咱那时候工作人员还比较单纯,不寻思企业会造假。”

房管部门资料审查走形式房屋转手二次后房产证难以撤销

作为房屋主管部门,在审查材料时却只是走走形式,这成了出现目前这一幕的主要症结所在。

滨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说,房子都是开发商的房子,房子卖给他了,在08年开发企业董事长让股东先办下房产证来了,可能是为了贷款还是怎么着,办下来之后三年过去了,那个地方经营不善有些债务找到开发企业了,法院一看没证,但有几个有证,就把房子拍卖了,流拍了之后一个律师事务所把房子要过去了,抵他的费用,那个律师事务所给开发商做法律顾问。

因为涉及到债务纠纷,法院拍卖了开发商挂在股东名下的房产,尽管流派了,但按照法律规定,起诉开发商的律师事务所拿到了房屋的所有权,导致了房屋第一次过户,以及第二次过户,也因此给张华一家带来了烦恼。

按照相关规定,假手续办理的房屋登记证书,房管部门有权利给予撤销。但目前正是由于房屋已经过户过两次,导致了撤销难。其实这件事的源头还在于房屋的初始登记,这么多的疑点,这么多的漏洞,房管局审查上的疏忽,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产生。针对这件事,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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