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程工作,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11月16日,枣强交警大队在东外环进出城口开展夜查行动,宣传人员对执法过程全程直播,实时曝光违法行为和当事人。在行动中,查处一男子集无证、未携带行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年检、未投保强制保险、二次酒驾5项交通违法行为于一身,无独有偶,一个月以前,在同一地点也被查处过。
当日晚20时20分许,大队民警对过往车辆一一检查,一辆冀A****7牌黑色轿车在面对执勤交警的检查时,不但没有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加速,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控制。在对驾驶人检查时发现其有酒气,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4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询问,驾驶人称自己叫彭某剑,当民警询问其身份证号做进一步查询时,彭某剑称自己记不住,随后民警通过其名下的车辆查询到车主信息为彭某钊,最终其承认身份证登记名为彭某钊(男,1981年出生,枣强县八里庄村人)。
此时,直播主持人一眼就认出了其在10月12日晚21时许,也是该地点因无证、酒后驾驶被查处过。经过进一步检查,彭某钊未携带行驶证,其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年检、未投保强制保险。当即,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彭某钊扣留机动车、罚款、禁驾两年、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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