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电费抄表、缴费周期调整为每月1次

      记者从镇供电公司了解到,按照省电力公司统一部署,全省居民用户年底前全面实行每月抄表结算,我市从2018年12月1日起,所有用电客户将按月缴费!

      据了解,从12月1日起,居民用户抄表和缴费周期将统一调整为每月一次,不再分单、双月。

      按月抄表后,为减少居民跑银行、营业厅交费的麻烦,电力部门建议市民办理代扣服务,市民持有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行卡,并带上身份证以及用电户号,到银行开通该项业务即可。只要卡内余额充足,每月电费将从卡里自动扣取。如果市民办理了免费订阅电费短信服务,电费扣取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用户手机上。除了代扣服务,供电部门也建议市民选择各种方便快捷的交费方式,如网上银行交费、支付宝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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