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此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江苏出台研究生导师“十不准”,划定了研究生导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红线”,包括不准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纵容所指导的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不准安排研究生承担属于私人领域和家庭生活的事务,或强行安排研究生在与自己有利益关联的单位从事与学业无关的劳动等内容。
(据中国青年报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