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 /ZAKER 南宁 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韦力莘
私家车主由于过路费用问题,在南宁五塘收费站跟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冲突。11 月 23 日,本报对此进行报道后,事态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了解到,参与结伙斗殴的双方涉案人员,都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11 月 21 日 17 时许,一辆私家车途经南宁五塘收费站时,由于收费问题,私家上的人员跟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其中,有 4 人受皮外伤。随后,双方当事人被警方传唤回五塘派出所调查。11 月 23 日,本报对此进行报道。
11 月 23 日下午,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了解到,经依法查证,私家车上的三名男子跟五塘收费站的两名工作人员涉嫌参与结伙斗殴,情节严重。其中,私家车上的李某今年 27 岁,博白县人;钟某今年 29 岁,宾阳县人;另外一人为何某,今年 30 岁,灵山县人;五塘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余某是浦北县人,今年 23 岁;另一名工作人员为黄某,南宁市人,今年 21 岁。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私家车上的 3 名人员李某、钟某和何某处以行政拘留 10 日,并处以 500 元钱的处罚;五塘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余某、黄某则被处以行政拘留 12 日,并处以 500 元钱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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