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 李盈盈)每年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也于2016年3月1日颁布实施。然而,家庭暴力仍然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近日,拥有1700多万粉丝的男演员蒋劲夫家暴前女友一事引发关注。蒋劲夫女友晒出多张受伤照片,疑似指控其家暴。对此,全国妇联机关报《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发文称,严重的家暴会构成犯罪!明星也不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蒋劲夫女友指控其家暴,蒋劲夫在微博回应。图片来自演员蒋劲夫的微博
针对蒋劲夫家暴女友一事,全国妇联机关报《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发文。图片源自《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
据全国妇联2016年11月统计的《中国家暴现状》数据显示: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妇女受到丈夫的殴打。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而其中60%的动因是家庭暴力。
其中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统计,自2016年到2018年11月22日,该院以判决方式审结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纠纷二审案件共计52件。其中,50、60后最多,占施暴方和受害方当事人的40%;其次是70、80后,占30%;再次是30、40后,占20%;90后占比最低,约10%。
而且,近三年的涉家庭暴力纠纷中,施暴对象扩大到了配偶之外的其他家庭成员和同住人员,包括父母、子女和同居生活伴侣等。其中,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家暴受害方的占88%,受害方为同住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的占10%,同居生活伴侣约占2%。
耍酒疯打妻女 家暴男被剥夺孩子抚养权
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6年至2017年间,北京全市法院一审判决的17463份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反映有家庭暴力情节的有1867份,占比近11%。
“我从今天开始不酒后驾车”“以后酒后驾车,所有财产全是韦某的名下,孩子归韦某所有”“若再施暴骂人,就离婚,孩子、财产不再要”......北京人赵某曾三次给妻子韦某写下保证书。但是,二人最终离婚了,这些变成一纸空文的保证书也被呈堂证供。
韦某称,她与女儿在家中被赵某打伤,她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腰、左臂、右膝软组织损伤,脑外伤后综合症。
对此,赵某称只是夫妻间闹矛盾,虽然动了手,但并不构成家庭暴力。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对韦某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二人的婚生女赵某某由孩子的母亲韦某抚养,赵某支付抚养费;结合家庭暴力造成的后果及双方的工作收入、子女抚养等状况,赵某给付韦某一万元损害赔偿金。
认为“打老婆是家务事” 家暴只是夫妻间的小矛盾
除了感情因素外,大量涉家庭暴力民事纠纷案件背后都有较复杂的原因。
首先,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受传统思想影响,人们一贯主张“家丑不可外扬”。很多时候将在家庭内发生的暴力行为归为道德范畴,认为只是夫妻吵架中的“不冷静”、家庭成员间的“小矛盾”等。
二中院法官表示,一些施暴当事人接受法官询问时显露出风清云淡的态度,并不承认施暴是违法行为。还有部分当事人观念错位,对三纲五伦等传统伦理道德的理解扭曲;同时,大部分公众缺乏性别平等认识,认为对方只是婚姻关系的附庸或从属,一方在生活中追求绝对的家庭主导地位和话语权,甚至演变成了家庭霸权,对至亲至近的配偶和家庭成员暴力相向。
其次,法律意识淡漠。最后,立法不完善、执行欠具体。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关于家庭暴力的立法仅局限于婚姻家庭法中,而且,对于保护措施的执行和矫正惩戒等后续措施没有具体规定,特别是对于施暴对象的干预措施、惩罚方式、婚内赔偿等内容在法律条文规定中没有详细规定,震摄意义尚不足。
被打者还击 不影响打人者的家暴认定
北京的伍某与张某2004年结婚后,生育一子洋洋(化名)和一女萱萱(化名)。此后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打架,并于2014年7月开始分居。洋洋随母亲伍某生活,萱萱跟奶奶在外地生活。
伍某认为张某与第三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向法院提交了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及手机短信证据。不过,公安机关出警卷宗显示,涉案的第三者的丈夫说,他与张某是朋友,其爱人与张某并无暧昧关系,只是为了帮张某离婚,才共同想出了上述计谋。
伍某则表示,张某自2014年8月起多次对其实施殴打,已构成家庭暴力,并提交了被打伤的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张某却辩称伍某还手了,他与伍某打架是相互的。
法官审理认为,根据本案现有的报警记录、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照片、诊断证明及公安机关所作笔录等证据材料,认定张某对伍某曾有过殴打行为,构成家庭暴力,且对于双方离婚存在一定过错,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的子女由双方各自自行抚养;同时,张某向伍某支付一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法官建议当事人依法维权,以证制暴。
因为家庭暴力的发生,是很多受害者无法预料的,零容忍是第一次施暴中很重要的处理方式。受害方应加强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固定证据。比如照片、诊断证明、通话记录、微信、短信记录、纠纷解决过程的记录和施暴方的书面材料等。一旦发生家暴,可以寻求多种渠道解决纠纷。除了走法律诉讼程序,还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妇联、街道社区、村居委会、所在单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等寻求帮助。对于潜在的家暴隐患和矛盾问题,还可以拨打妇女维权热线,进行法律和心理咨询等,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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