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小区刷卡消费购买食用油,可免费领取大米。这看似诱人的馅饼,不存想却是个陷阱。一男子郑某(化名)购得一台改装POS机后,与朋友驾车到萍乡市,由郑某雇佣三名妇女作为促销员,谎称自己是某粮油集团为回馈消费者,凡在其提供的POS机上刷卡购买一桶油则赠送一包大米。
(网络配图)
随后,郑某和朋友等人在萍乡一粮油店购买作案用的油和大米,在萍乡市某小区门口摆设促销摊。郑某教会其中一名促销员如何操作POS机后借故离开,朋友则在一旁望风。居住在小区的居民刘某(化名)等10余人在郑某提供的POS机上刷卡购买食用油。第二天下午,郑某等一起驾车逃离。之后,郑某将POS机窃取的刘某等12名被害人的银行卡信息找人制成伪卡并套现,盗走被害人刘某等12人银行卡内资金共计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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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及朋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及朋友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来源:安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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