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套路遭打脸三连击 楼市彷徨时刻开发商需以诚信护体

被投诉“逼”签史上最奇葩霸王合同;工商处罚认定中欧确实用欺诈宣传促销;刚刚公布的新房源入围名单,又被踢爆拿根本没报名的老客户信息注水充数,制造人气火爆幻想。一直以来对外以高大上、伟光正形象示人的高新区楼市的抢手货——中欧国际城,在这个礼拜遭遇“打脸”三连击,可谓颜面扫地。

迟来的处罚:一堆证据钉死玩套路者

周五,朋友圈流传一份高新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书,中欧国际城金茂墅的开发商兴创置业被罚款20万,理由是在销售阶段虚假宣传,引导消费者购买项目。却在交付时,没有兑现部分关键承诺。虽然这些缺失的元素并没有出现在双方的买卖合同里,但工商部门通过调查,还是收集到了销售阶段开发商相关人员很多的“言之凿凿”和“信誓旦旦”。

桶哥查阅了当时有关媒体报道的金茂墅纠纷的细节,一些业主指金茂墅在销售时声称的别墅附带车位交房时不翼而飞,部分所谓赠送面积变成收费面积,还存在地下室漏水等质量瑕疵,据报道,当时业主还进行了规模不小的维权活动。但中欧方面一直否认自己有过承诺,他们发表“郑重声明”,指责部分“社会人员”,“碰瓷”,试图通过“不法途径”、"敲诈勒索”,他们表示将采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半年多过去了,到底是金茂墅欺诈销售?还是购房者(或社会人员)“碰瓷”,“敲诈勒索”,请看“当事人行为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开发的商品房,从办案人员提取的证据可以得出,其虚假宣传行为成立,定性准确”。

傲慢的霸王:合同条款横的叹为观止

几乎和上述处罚决定书同期遭晒的还有一份网友在政务网政府信箱针对中欧国际城的投诉函。

尽管近几年楼市明显卖方市场,人们对媒体曝光的房地产霸王合同也见多不怪,但中欧国际城这次被“举报”的条款,显然刷出了霸王合同界新的蛮不讲理天际线。

合同中明白写着,因为出卖人原因,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720天之内取得该商品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应按照总房款的0.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之外,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买受人不得自行或组织其他业主以游行、示威、向媒体曝光,向政府主管部门施加压力等方式要求出卖人接受买受人建议,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预售合同……

一般约定俗成的办证期限是90天之内,中欧合同不仅拉长到720天,而且赔偿金只有万分之一,也就是说,一套200万的房子如果违约,开发商赔购房者200块就可以了,至于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等于没有约定。

如果购房者感到房子有问题,你几乎所有的低成本申诉渠道全被合同条款“约束”,如果上述投诉的业主签了合同,开发商已经可以解除合同了。

还有业主晒图说,中欧合同还规定,消费者不得以房屋测绘面积没有相关部门签字而拒绝收房,这是不是意味着,房子大和小,补缴房款多和少,就是开发商一句话的事,细思恐极……

注水的名单:晒得中欧一头包

也许是感受到了市场温差,也许是迫于业绩指标,中欧近几个月向市场推货又多有急。一次一千多套。近日中欧推新的摇号入围名单出炉,又是3000多位,在近期市场风向不明,同区个别项目的首开只有三位数购房者报名的背景下,中欧收集到的这个数字,让业内非常羡慕。但就在11月24日,朋友圈里突然传出了中欧入围名单数据造假的消息,一些朋友圈对话截图中,有人称自己根本没参与中欧报名,却被中欧的公众号登了出来,而且貌似这样的消息并非个例。

截止桶哥写稿时,中欧方面并没有就此事作出解释,我们也无法判断到底中欧是不是数据造假,我们也不清楚这种造假对于中欧国际城的销售有何帮助。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消息对中欧国际城的形象打击不小,在之前两则负面消息的配合下,之前还风光无限的这个项目,有些颜面扫地。

打脸的往往是自己的手

我们生活的世界,有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叫你越想要的,你就越得不到。有时候求之不得不能怪命运,因为轮子南辕北辙,驾车的却是你自己的手。

中欧国际城是个十分注重形象的项目,你看明明报名人数不足,却偏偏要多说几个(我们且认定这件事就是人畜无害的面子工程),你看说话不算数被人找人门来要说法,还一定要嘴硬到底,发条声明郑重把人家定义为敲诈勒索,碰瓷。签个合同挺奇葩,还规定你不能跑到媒体去曝光,这就是注重形象嘛!不是一般注重,还要用个霸王合同来保证。

保证得了吗?保证你满脸青,满头包,你还无法换手,因为你是自扇耳光,你只能唾面自干。

桶哥我有时在想,某些开发商举止不良,坑蒙霸蛮,即便良心不疼,你内心不怕?纸什么时候能包的住火,一个巴掌什么时候能挡得住光,在信息化时代,在人人都是媒体的今天,谁能只手遮天,把真相遮掩?

有些地产商明明应该感谢这个时代,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在亲手毁掉自己的黄金时代。盛夏依然飘逝,秋凉在寒冬的门口徘徊,你确定自己涂抹的那点表面的光彩能够御寒?

面对近期楼市的彷徨,作为一个品牌开发商,应避免投机心态,少玩套路,把目光下沉到产品层面,扎扎实实的去创造价值,靠诚信来从容应对,笃定前行。 文/密大罗

编辑:老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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