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将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到实处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于10月28日正式实行。这说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笔者通过对《条例》的深入学习和领会,就如何落实好《条例》有以下五点体会:

一是要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始终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对党绝对忠诚的理念,做到有责任、有担当、能尽责。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对《条例》内容的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要旗帜鲜明的讲政治,用习近平新时代的新思想、新理论武装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是要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夯实基层党支部建设根基。“支部建在连上”是党对人民军队实行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之一,是党在缔造和领导人民军队的斗争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来的,是人民解放军加强基层建设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作为党支部来说,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同时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社会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基层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因此,必须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坚持“核心领导地位”的原则,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夯实根基。

三是要发挥基层党支部职责作用,当好党员、群众的“主心骨”。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单位或者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都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同样,党中央制定的《条例》也是用来规范管理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同时,也明确了八项基本任务,针对不同领域的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一一作了明确规定。党支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积极履职,发挥好带动和引领作用,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真正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是要发挥党支部书记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将党支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这个车头就是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书记是抓党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要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弘扬正气;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突出党性锻炼,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从目前党支部组织建设来看,个别党支部书记党性意识不高、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纪律上对己要求不严、“吊儿郎当”、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屡禁不止,对党支部和支部书记的职责和任务,脑子里“一片空白”,在抓党支部工作时无从下手,严重影响了党支部整体形象和工作的开展。因此,对于存在的这种问题,上级党组织应该采取果断措施加以解决,以确保党支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五是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消除只抓党建不抓业务工作的思想,又要消除只抓业务不抓党建工作的思想,必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抓党建又抓业务,让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相互融合、相互依托、相互促进。通过抓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通过抓业务工作促进党建工作的提升,形成“两手抓”“两促进”深度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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