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就打人、办理假结婚证 寿光这名男子将面临法律严惩

齐鲁网潍坊11月27日讯 目前,寿光全市上下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各类涉黑涉恶的个人和团伙予以严惩。11月27日,寿光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梁某元寻衅滋事罪一案,这意味着这名多次殴打他人致伤的男子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指控梁某元涉嫌寻衅滋事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2015年6月27日,王某婷与李某杰因索要手机问题在寿光市圣城街道西公孙村被告人梁某元家门口处发生纠纷,被告人梁某元遂上前殴打李某杰,并持铁锨将李某杰一方的车辆损坏;2015年7月9日,被告人梁某元的侄子梁某旭与他人在寿光市建新街发生交通事故,该赶至现场后与对方发生争吵,在派出所出警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将隋某斌、王某打伤;2016年1月22日,被告人梁某元的女儿梁某因参与活动获奖,因获奖奖品苹果手机的质量问题与寿光首玺楼盘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梁某打电话给被告人梁某元,该赶到首玺项目部与工作人员发生殴斗,将韩某舰、黄某斌打伤;2016年9月,被告人梁某元酒后与本村村民梁某山因本村合家湾承包问题在电话内发生口角,后该到本村梁某杰处对梁某山进行殴打;2018年1月,被告人梁某元到寿光市圣城街道西公孙村委,无故对正在进行办公的张某文、刘某波进行辱骂;2018年1月,被告人梁某元到寿光市圣城街道西公孙村委,利用村委的大喇叭广播,对现任村主任刘某波进行辱骂,在村内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2月,被告人梁某元到寿光市圣城街道西公孙村委,无故对正在发放福利的刘某波进行辱骂;2018年4月,被告人梁某元驾车在圣城街道西公孙村内遇到梁某才、刘某武后,无故对二人进行辱骂。2018年5月4日,被告人梁某元卸任西公孙村主任后将办公室腾空,私自将村集体财产电脑主机、录像机等搬回家中据为己有;2018年7月19日,被告人梁某元酒后到寿光市圣城街道西公孙村委,对村委工作人员大吵大闹,并打砸村委办公室物品,致使办公室内电话机、茶几、椅子、铝合金门窗等物品被损坏,损失价值500余元。

被告人梁某元

除此之外,2018年4月下旬,被告人梁某元通过微信联系办理假结婚证两本,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元随意殴打、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恶劣;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寻衅滋事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合议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待全面评议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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