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公益林582株 屯昌一男子被捕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王茹 通讯员 吴海青 邢增仁)商报记者从海南省森林公安局了解到,屯昌一男子为种植绿橙,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雇佣挖掘机进入公益林区内开垦,将81亩公益林地上的582株马占相思树等连根推倒,屯昌县森林公安局在开展“绿剑2018”专项行动中侦破该起滥伐林木案件。11月26日,经检察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林某顺被依法逮捕。

2018年9月21日,屯昌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护林员报警称:“有人在屯城镇海公岭公益林区内毁林开垦种植绿橙苗,被发现后已逃离现场。”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经省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海公岭公益林区内被滥伐林木面积为81亩,其中30.8亩位于屯昌县内,50.2亩位于定安县内,均为国家重点公益林;被滥伐林木共582株,其中马占相思树316株,天然阔叶树266株;被滥伐林木蓄积量共153.1630立方米,森林资源已遭到严重破坏。

根据鉴定意见,已达到特别重大滥伐林木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省森林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指定屯昌县森林公安局管辖并侦破案件。屯昌县森林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全方位开展调查和走访取证工作,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林某顺。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林某顺(男,35岁,屯昌县屯城镇人)为占用林地种植绿橙,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8年9月初雇佣挖掘机进入海公岭公益林区内开垦,将林地上的马占相思树、天然阔叶树连根推倒,并雇人在开垦平整好的地块内种植绿橙苗。推倒的林木被分成几块堆放在现场,待其腐烂后用作种植绿橙的肥料。后被护林员巡逻发现制止。

经民警多方工作,11月1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林某主动向屯昌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经审讯,林某顺对其非法进入公益林区内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日,犯罪嫌疑人林某顺被依法刑事拘留。森林公安机关提醒,保护森林资源人人有责。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杀和买卖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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