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发展的两个阶段

互联网目前处于什么阶段?什么是互联网思维?

到目前为止,互联网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联”的阶段,第二阶段是“互”的阶段。

互联网的发展的第一阶段,“联”的阶段

这个阶段以新浪、搜狐等门户类网站为标志。

在这个阶段,出现了互联网这个新生事物。人们上起了网。开始在网上获得信息,了解外部世界。但是,信息主要还是由媒体推送,而不是由网民自己产生。人们开始从网上购买商品:在网上选择商品之后,由快递商品送达自己。

先来看看销售中介变化情况

图7

相比于地面渠道,网络渠道不但因为其方便。快捷。便宜而受到消费者的欢迎,而且,网络渠道突破了地面渠道的空间这个物理限制,可以面对全国甚至全球的消费者(在图7中表现为网络渠道的企业与多个消费者群体中间有连线)。而这么做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也就是说,网络渠道会有动力不断地尝试扩大自己的消费者范围,越来越多的地面渠道将受到侵入。

相比于网络渠道,地面渠道从成本角度而言显得“更重”,它要拓展自己的消费者范围,就必须受空间这个物理条件限制,到其他的地方设点,这不但增加了成本,同时还要面对其他地面渠道的竞争,不管这个地面渠道是当地原有的经销商还是意图新进入当地的经销商。

成本的“更重”带来的是行动的“笨重”,行动的“笨重”导致的是竞争的劣势。“轻”“重”之争几年时间就分出了胜负:地面渠道开始消亡,网络渠道高歌猛进。典型的例子是淘宝2012年全年销售额达到350亿元,这是任何一个地面渠道都不可想象的数字。而作为地面渠道的典型,苏宁和国美,势头都大不如前,它们也开始拥抱互联网,建立自己的网上销售平台。

这种关系用图8表示

图8

网络渠道依旧是销售中介,中介的特性必然要发挥作用。尤其是在网络渠道强大之后,作为生产商的企业发现,地面渠道的一些常用招式,返点、进场费、展示费。等等,被网络渠道全盘继承,甚至有的还变本加厉。全网销售量第一的精油品牌阿芙精油就因为资金账户的争议从京东撤柜。而一家著名的售书网站,与一家文化公司就某本书签订了半年独家包销1万册的合同,但半年之后,该网站完全无视合同的约定,将没卖完的7000册书直接退回了文化公司的库房,且不承担任何成本。

再来看看信息中介变化的情况

图9

在传统媒体之外,增加了网络媒体这个传播企业声誉的中介。做广告,卖广告位,这些传统媒体的经营方式,也被网络媒体所继承。

从上面关于销售中介和信息中介变化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到,在“联”的阶段,商业世界的逻辑并没有什么本质改变。不管是销售还是声音,都依然受到销售中介(渠道)和信息中介(媒体)的限制。不同的是,现在增加了一个与以前不同的中介类别。经销商中出现了网络渠道,媒体中出来了网络媒体。网络渠道和地面渠道进行竞争,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进行竞争。

商业世界的逻辑是:

1、企业通过销售中介——经销商(网络渠道和地面渠道)——销售产品

2、企业通过信息中介——媒体(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传播信息

在“联”的阶段,互联网与企业而言,处于一种“互联网+”的位置,互联网成为新增的渠道和工具,是对原有渠道和工具的补充与丰富。

只有在互联网发展的第二阶段,也就是“互”的阶段,商业世界的逻辑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产生了互联网思维,并开始在不同的行业展示力量。

互联网发展的第二阶段,“互”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以微博、微信等社交类产品为标志,也被称为社交阶段。

与第一阶段只是信息、商品这些外部物质出现在网上不同,在这个阶段,人也出现在网上。人,真正成为网络的主体。

由此,互联网不再仅仅是人们原有生活的补充和丰富,而是和人们原来的生活融为一体,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进一步的发展,很可能到达“互联网就是生活,生活就是互联网”的阶段。这一趋势,目前已经开始露出了端倪,这就是可穿戴设备以及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但是,他们也还是“互”,不过是将“互”推向了一个更全面的阶段,不否定和推翻“互”这一阶段的逻辑和规定性。

人成为网络的主体之后,于商业世界来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原来的线性关系,也不仅仅是交互的关系,而成为网状关系。

图10 人与人处于网状关系

不管是人还是企业,都是这个网络中的一个节点。这个节点,可以与无数的任何其他节点建立联系。这已经被六度互联理论所证明。而只要双方达成了意愿,它们之间还可以建立直接联系。具体就商业世界来说,就是企业可以和消费者建立直接联系,消费者之间也可以建立直接联系。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关系的变化,用简单的图11表示。

图11

与以前的图不同的是,在图11中,消费者是基础,这表明,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消费者是可感知的、具体的人,而不再是抽象的概念剪影。

这种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关系的变化,导致商业世界的逻辑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1、企业可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

2、企业可以直接将信息传播给消费者,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反馈信息给企业

3、消费者相互之间不再隔绝,信息在其中自有传播

企业可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销售者,因而销售中介被取消。不管是地面渠道还是网络渠道,都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自然,那种因为渠道而带来的竞争优势也将不复存在,不但不称其为优势,还是沉重的负担。雷军领导的小米科技公司就是这么做的。他们在销售手机的时候,通过企业自己的官网进行预售,这不但可以免除与渠道打交道的时间和精力,也可以不受渠道的控制,还能够准确把握产品的生产数量,避免传统厂商常见的沉淀在渠道的货物销售不出去造成的产品浪费和成本增加。

从企业的组织结构来说,要求企业有电商部门统筹生产、销售、发货等相关事宜。

企业可以直接将信息传播给消费者,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反馈信息给企业,因而信息中介被取消。不管是网络媒体还是传统媒体,对企业传播信息而言,都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与媒体良好的关系不如企业自己强大的信息传播能力来得有效和直接。

从企业的组织结构来说,要求企业有营销部门统筹企业信息的发布和传播。一般而言,会与客户部门合二为一,两者共同负责企业形象的塑造和维护,打造好的品牌和口碑。

消费者相互之间不再隔绝,信息在其中自由传播,因而他们可以形成合力,在与企业的关系中占据优势地位。企业如何对待一个消费者,会被其他的消费者看在眼里,记载心里,影响他的购买选择。消费者关于产品使用体验的坏吐槽,企业需要小心应对,避免导致企业品牌减分,拉低销售;而消费者关于产品使用体验的好说辞,企业也应该积极加以传播,为企业品牌加分,促进销售。最好的情况当然是只有好的评价没有坏的吐槽。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成交不再是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

从企业的组织构建来说,要求企业有强大的客服部门来跟踪和应对消费者的体验反馈。

可以看到,这些商业逻辑的改变,并不是对传统商业逻辑的补充,而是颠覆。因此,互联网思维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如何认识。如何应对、如何运用的问题。

尤其对于传统企业来说,这种颠覆性更为彻底,不但是利益的颠覆,而且是思想的颠覆。它们之前花费数年、十数年甚至数十年所积累的销售中介(渠道)能力和信息中介(公关)能力,对自己而言不再是优势资源,对其他新进入者而言也不再是竞争门槛。

新的进入者用新的玩法绕开以前的障碍,直达用户。相当于是对传统企业的釜底抽薪。这不但可以节约渠道和广告成本,还能够清晰地知道自己产品的用户是谁,从而建立起关系,更好地服务,提高品牌附着力。这是传统企业多少年梦想想做而做不成的事情。同时,传统经营者的脑子还处于“互联网思维”之前的阶段,无法应对这一阶段的竞争。

但是,一旦理解了互联网思维,明白了在互联网思维指导下如何行动,在传统行业多年关于产品和用户的理解与积淀,将会有助于传统行业从业者获得竞争胜利,迎来企业再一次的腾飞。

在“互”的阶段,互联网于企业而言,不再处于一种“互联网+”的位置。互联网就是渠道,是销售产品和传播信息的渠道;互联网就是工具,企业和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的交流传播。互联网就是互联网,互联网是主体,未来,互联网将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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