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公安县南平镇11·15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朱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
朱某因债务纠纷与被害人朱某某发生矛盾,2018年11月15日晚,在公安县南平镇某酒店朱某某房间内,朱某向朱某某讨债未果后,用水果刀捅刺朱某某,导致朱某某死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