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与高利贷不同的是,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套路贷怎么下套?
第一步: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
那些很亲热的“姐啊”,“哥啊”的电话,很可能会是迈向陷阱的第一步。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此类公司是没有金融资质的。
第二步:签空白合同
如果你表示需要贷款,他们会让你签贷款合同,嫌疑人会拿出一叠厚厚的空白合同让受害人签字。因为合同内容太多,且急于用钱,受害人都不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而嫌疑人之后可以在合同上随意添加内容。
而且,这些合同上写的贷款数额并不是你拿到手的金额,真正拿到手的钱要比合同贷款数额少很多。
第三步:制造一个“证据链条”
嫌疑人还可能会要求被害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有的还会要求被害人一起去办理这些合同的公证手续。
另外,嫌疑人会先把贷款金额全部转给你,然后让你去取钱,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实际上,取来的钱要还给他们。
有部分是通过现金交付的,嫌疑人会让借款人抱着现金照相,以制造被害人取得所有借款金额的假象。
第四步: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
嫌疑人会通过种种手段,让借款人“违约”。嫌疑人可能会故意“玩失踪”,不接电话,一直等到合同超期后才出现。
之后,嫌疑人便单方面宣称、认定借款人“违约”,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手续费”等,这些费用往往比借款金额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借款人很难一次性还清。
第五步: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嫌疑人会介绍其他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让借款人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里。
第六步:软硬兼施“索债”
嫌疑人之前的种种套路,都是为了最后一步,索债。
索债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是利用之前制造的抵押合同、银行流水等虚假书面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要求法院保全、拍卖当事人名下的房、车等财产用于还债;
二是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各种非法手段,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施压,强迫对方偿还“债务”。
如何防范套路贷?
有人说,高利贷是眼镜蛇,“套路贷”更毒,是眼镜王蛇。人们在借高利贷时起码明知有高额的利息,而签“套路贷”则充满了欺诈,借款人往往不知自己将要付出什么;放高利贷的人起码期待借款人能及早还款,而放“套路贷”的人却在约定的还款期玩“失踪”,千方百计造成对方的“违约”,警察蜀黍提醒:
理性消费,正规渠道借款。倡导理性消费,日常生活中如急需用款,最好先向亲朋好友寻求支援,也可以向银行借款,不要向不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借款。
仔细查询,明确公司资质。“套路贷”不法分子一般对外都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但实际无金融资质。因此,万一需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在借款前,一定要通过各种途径查询对方资质,看其是否正规。
谨慎预防,做好资料保存。在签订借条时,一定要按实际借款金额填写,利息另行约定。拒绝签署含有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的借款合同,避免掉入“套路贷”陷阱。同时,将借款资料保存,对借款对话过程录音,万一遭遇套路贷,可以在法庭作为证据使用。
及时止损,果断报警求助。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务必第一时间报警求助,若遭遇暴力催款,更要及时报警,避免深陷“套路贷”,遭受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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