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调研了解发展规划及企业入驻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认真贯彻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发挥外汇管理工作职责,打好各项政策“组合拳”,多措并举全面助推全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1-10月,全省实现跨境收支14.20亿美元,其中:跨境收入7.76亿美元,跨境支出6.44亿美元,顺差1.32亿美元;全省累计结售汇14.76亿美元,其中:结汇7.43亿美元,售汇7.33亿美元,顺差988万美元。
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政务水平
优化外汇管理窗口服务。为便利涉汇主体办理外汇业务,降低脚底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群、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公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和服务指南,制定了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一次性告知”,行政审批业务全面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办结”,“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覆盖率达100%,行政审批服务满意度评价满意率达100%。
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办理。对于当场不能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如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备案等),均出具行政审批受理单,及时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等方式告知审批结果,确保所有行政审批办理“零超时”。对于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出具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说明理由,告知救济权利。对于行政许可办理条件发生变化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示,及时告知社会公众。
深化货物贸易外汇领域改革,促进外贸稳步增长
进一步简化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结汇。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无需通过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要求各银行在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资金结算效率,基本能够做到企业出口收入当天解付、当天收汇,降低了企业资金滞留成本,提高了企业资金运营效率,受到出口企业高度赞赏。截至10月底,企业货物贸易出口收汇2400余笔,金额达2.75亿美元。
进一步便利货物贸易单证审核工作。在开放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报关信息核验”模块的同时,允许银行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建立进口报关单信息核验企业“白名单”,在充分了解进口企业业务真实合法性的基础上,对于资信情况较好的优质企业实行进口付汇免核验,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对外付汇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截至10月底,企业货物贸易进口付汇300余笔,金额达1.41亿美元。
落实跨境投资外汇领域改革,服务对外开放新格局
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为满足手续完备、真实合规的资本项目用汇需求,进一步简化企业境外投资汇兑手续,便利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支持我省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走出去”,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参与新能源、生物技术、建材制造等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登记,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多报合一”工作落地,让数据“跑路”代替人工跑腿,降低外商投资企业脚底成本。截至10月底,实际利用外资448万美元,境外直接投资599万美元,直接投资涉及美国、韩国、土耳其、尼泊尔等国家和地区。
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允许银行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余额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进一步提高企业跨境融资的杠杆率,扩大跨境融资空间,便利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对全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理解政策、用活政策。截至10月底,全省企业实现跨境融资3.9亿美元,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发挥金融外汇政策联动效应,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合力
注重金融外汇政策引领。根据全省涉外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外汇管理支持全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明确相应的要求、原则和任务,为全辖外汇管理部门、银行联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指导,不断改进金融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同时,加强对政策执行效果的督导督查,推动双方将金融外汇政策落实到地,及时解决问题和困难,确保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实效。
强化金融外汇政策传导。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外汇知识进校园”“外汇知识进广场”等外汇政策宣传活动,针对市场主体的政策需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银行网点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开展外汇政策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准确向市场主体答疑解惑,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在藏毯会、青洽会、环湖赛等大型活动中,积极组织开展外汇政策指导和宣传工作,为全省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推进外汇市场深化发展。支持银行建立健全外汇基础设施,扩大结售汇业务覆盖面,拓宽交易范围,创新外汇业务,丰富交易工具,开发市场有需求、风险可管理的外汇衍生工具产品,便利银行为实体经济提供服务。截至10月底,全省经营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达到167家,在玉树、黄南、果洛等地区,当地居民亦可以通过银行网点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极大地便利了居民的用汇需求。在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大趋势下,鼓励各银行推广汇率避险产品,年初以来为省内3家大型国有企业办理远期(掉期)结售汇3.74亿美元,帮助企业节省约6000万元资金成本,有效规避了汇率波动带来的资金成本上升风险。
支持特殊监管区和试验区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入驻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强相关外汇政策指导,共同推动对外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为对外贸易释放更大红利。大力支持西宁市申报综合保税区,为西宁综合保税区申报方案、流程等提供政策指导和帮助。支持海东市申报中国(青海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申报方案提供外汇管理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
依法加强外汇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
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结合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及时开展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多层次了解银行、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预期以及涉外行为新变化,分析深层次原因,加大非现场和现场核查工作力度,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提升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能力。
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重点主体和重点业务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维护健康、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年初以来,共立案12起,作出行政处罚10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有力保障了全省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为全省改革开放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推进外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交通厅、省统计局、青海保监局等部门签订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共同建立了税务、交通、统计、金融等领域诚信机制,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健全外汇违规信息公开披露机制,将依法对非银行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分局政府网站和“信用中国(青海)”网站进行公示,提高外汇管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推进外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自律机制的积极作用,促进银行健全内控机制、履行展业原则、加强行业自律,将自律公约转化为市场准则和行为标准,防止出现无序竞争,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今年,首次组织开展了对自律机制的监测评估工作,全面检视银行落实展业自律相关情况,为银行在具体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促进外汇市场向行业最佳实践靠拢,推动构建稳健高效、公平有序的外汇市场,助力全省外汇市场改革与发展。
(文图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提供)
深入进出口企业调研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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