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Note7自燃案一审宣判:三星需赔偿机主损失
还记得三星发布的Note7吗?因为电池存在自燃的风险,三星于2016年10月11日将刚刚发布的国行版Note7手机全部召回。但就在近日,广东省越秀区人民法院却审结了一起因三星Note7手机自燃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
1、三星Note7
三星Galaxy Note7是三星于2016年8月2日发布的一款智能手机,具有搭载高通骁龙820处理器与三星Exynos 8890双版本,采用4GB LPDDR4+64GB UFS2.0存储空间,支持LTE Cat.12,支持与或卡槽双卡双待设计(最大扩展256GB TF卡扩展、国际版为单卡设计),屏幕覆盖第五代大猩猩玻璃,曲面屏幕过渡更加圆润(正背面都是双曲面设计),搭载了5.7英寸2K分辨率AMOLED屏幕,支持显示HDR视频规格,内置3500mAh大容量电池。
2、Note7“自燃”
2016年9月2日,三星电子宣布将召回最新款智能手机Galaxy Note 7,原因是该款手机发生爆炸,调查证实是其电池不良问题。2016年10月11日,三星开始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SM-N9300 Galaxy Note 7数字移动电话机,共计190984台。
3、案件回溯
广州一名姓回的先生在给三星Note7手机充电时,手机发生自燃并烧毁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回先生遂将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法庭,要求其赔偿笔记本电脑的损失并返还三倍购机款。
4、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手机确实存在产品缺陷,而手机自燃也是由此缺陷引起的,三星应赔偿回先生笔记本电脑的损失,但因为回先生在购买手机时,Note7已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被允许在国内公开发售,因此不存在欺诈行为,无法支持其返还三倍购机款的诉求。
最终,法院判决三星向回先生赔偿一台与受损笔记本电脑相同的新笔记本电脑,如无法赔偿,则折价赔偿其1.78万元,不支持返还三倍购机款的诉求。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