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县公安局东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县城某小区工地有人爬上塔吊索要赔款,给工地安全生产造成隐患。
接到报警后,东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情况,当事人王某某为湖北人,其丈夫周某在该工地打工时,不慎摔伤,王某某以爬上塔吊为要挟索要赔款。经民警过长时间的做当事人的工作,在消防官兵的配合下,当事女子被从11层楼高的塔吊上救下。因王某某的过激行为扰乱了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7日。
民警提醒,任何理由都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王某某应该通过正当合法的方式为丈夫获取相关赔偿,爬上塔吊进行人身威胁,不仅浪费了公安、消防、医疗等大量公共资源,还造成工地损失,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管理秩序。
来源:东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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