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元到底借还是没借?一张借条打了四年官司还没结果

周某和李某是多年的朋友,也是生意上的伙伴。在2012年,周某给李某写了一张600万元的借条,后来,为了要回这600万元,李某把周某告上了法庭,但周某却不承认自己收到过这笔钱。

官司从2014年一直打到现在,反复重审,这600万元到底借还是没有借,依旧是一团迷雾。

律师 罗洋:被告周某认为,借款没有直接转在被告的账户上面,也就是说被告他认为他没有收到这笔款项。

据周某说,他只写了借条,但是这笔钱并没有给他,所以不存在借钱的问题。那李某有证据证明把钱借给了周某吗?

律师 罗洋:原告李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他转给另外一家公司,也就是第三人的一个银行票据,确实有600万的支出。

当时,这个证据并没有得到被告周某的认可,他说这钱转入的是另一家公司的账户,跟他没有关系。而原告李某则说,自己和周某是朋友,他是按照周某的要求转账给这第三方公司的。

律师 罗洋:但是不能证明是被告要求原告支付给第三人这家公司的。

庭审中,由于李某的银行流水只能显示与第三方公司的交易代码,因此,无法证明与周某有关,案件审理陷入了僵局。

律师 罗洋:这个案子争议的焦点是原告所说,他已经借了600万给被告,被告认为原告没有实际履行出具义务,被告只是出具了一张借条给原告,那么到底原告有没有履行这600万的义务,这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经过了四年漫长的庭审,双方都拿不出更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第三方公司出庭后,也表示他们公司收到的这600万元是经营所得,原本他们三方也都有业务往来,因此这笔钱属于他们的合法收入,他们不会退还。

律师 罗洋:这个案件从2014年起经过了红花岗区法院一审,遵义中院的二审,然后遵义中院发回重审,又到红花岗区法院一审,然后又到遵义中院二审,直到贵州省高院,现在省高院审理过后还是认为事实没有查清,又将本案发回了红花岗区法院重审。

如今这起案件还在重新搜证举证的阶段,法院最终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法做出判决,作为参与本案的律师,罗洋律师借此也提醒广大群众要谨慎借贷,特别是大额借贷,不但要保留借条或者借款合同,而且还要保留支付凭证,二者缺一不可。

律师 罗洋: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借款无论是民间借贷也好,还是我们银行放款也好,它实际上是一个实践活动,也就是虽然有借条,它还没有生效,要出借人将借款发放给借款人以后,那么这张借条它才发生法律效应。

而双方一旦因民间借贷起了纠纷,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没有转账凭证等其它证据佐证,若不留点心眼,很可能会让借出去的钱一去不复返。

律师 罗洋:民间借贷案件发生纠纷以后,必须要有转账依据,特别是数额较大的借贷案件,必须要有出借人已经将该款项转给了借款人的这样一个银行票据是最好的。如果没有银行票据,也要提供证人证言,或者是现金支付的凭据。

遵视全媒体记者:伍韵刘君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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