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记者孟婷报道:11月30日,记者从省消协和省珠宝首饰行业协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首批太原老凤祥银楼旗舰店、太原市中国黄金旗舰店、古交市天美珠宝名店等31家珠宝实体店与省消协、省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三方共同签订《山西省珠宝行业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公约》,并作出郑重承诺。
“黄金珠宝首饰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由于产品的特殊性,如果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首先要到质检等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然后再把发票、鉴定结果、证书等准备齐全,才能去商家退换,而且鉴定费用要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太原老凤祥开化寺店负责人米恒志向记者讲述了以前退换珠宝的麻烦。
不过,这些麻烦都将在《公约》约定中解决:承诺消费者在不影响退货商品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规定的商品范围和退货时限可无理由行使退货的权利;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制度;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详细说明本店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及退货条件、退货程序等规定事项;需要在购物票证上注明无理由退货范围和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等相关信息;对符合退货条件的,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退货手续,在收到退货商品7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省市场监管局总会计师胡凤莲表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不仅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信心,更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让消费者“愿消费、能消费、敢消费”的安全放心环境。此次我省31家珠宝企业郑重做出“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之举,是积极承担经营者主体责任、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真实体现,成为全省经营者诚信经营的典范,下一步要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这一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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