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校服经家长委员会同意为何还有不满呢

针对有网友反映的河南周口沈丘县醒民中学“强制学生购买冬季校服,学生反抗被威胁开除”,醒民中学李校长11月30日中午告诉澎湃新闻,两套校服收费390元是经家长委员会同意的,并且经过学校的审批,不存在强制购买和威胁开除的情况。(见12月1日的澎湃新闻)

学校要求学生购买校服,既然已经经过家长委员会同意,为什么还会出现学生不满意的情况呢?显然,这种经过家长委员会同意并不代表所有家长和学生们的意见,有强迫购买之嫌。

毕竟,这种做法,并不符合《周口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没有完全尊重学生们自愿,也没有与家长们充分沟通。自然意见颇多。不然的话,某班主任也不会强迫学生填写校服尺码表,并威胁学生,“不定你直接站着,你直接上我办公室”,不填就“拉到操场上”。也许该班主任不以为然,说是在强调纪律,可是有学生的录音作证,不妨听一听,就会红脸。

当然,穿校服,肯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既能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便于活动管理,又能减少学生穿着上的攀比行为,还能使校容整齐、美观,更能杜绝不法分子混入校园,保障学生的安全。问题是,有些学校规范校服管理走向了极端,出现了乱象。如有的小学规定学生要买7件校服,某公办幼儿园要求幼儿家长1次性买27件校服等,让学生和家长“伤不起”。毕竟,要把征订校服这件好事办好,关键是要走出唯我独尊的思想,尊重被征订者的意愿;否则,家长们不愿意掏钱,即使掏出了钱也意见纷纷,这样征订校服缺乏人情味,其合理性自然令人质疑。

尽管这次征订校服,校方说,没有强制,经过了家长委员会。乍一听,有理,但从老师的威胁和强迫中已经证明确实有强迫之嫌。何况,相对于学校和老师而言,学生永远处于弱势地位;在身份和权力都不对等的情况下,这种“没有强迫”就非常可疑。如果真想让学生自愿征订校服,根本不用老师威胁和强迫学生填表,只需开个大会动员一下就行了。如果真正想让每个学生征订,也不用填表、收钱式的“周到服务”,只要告诉学生们已经指定定做的商家,叫学生或家长自己去定做。或者借鉴他山之石,由商家根据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制作的校服原则,统一的基本色、用料、款式等要求定做校服,让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前往商店购买,上学时佩戴学校校徽即可,根本不用学校和老师强迫。果如此,才叫真正的自愿。否则,学校难逃瓜棚李下之嫌。

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早就规定,严禁中小学校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等生活用品,严禁任何向学校和学生乱摊派、乱收费的行为。可是,一些学校仍然我行我素,强迫学生订购校服、挂历、纯净水、教辅书、早餐奶等。其背后,都有政府部门职责的失守或权力的寻租,不是官商勾结就是校商勾结,从中谋利,让家长们心有余悸。试想,强行订校服之所以泛滥,除了学校为了创收以外,还暴露出教育部门监管的规章制度的漏洞。至今没有一部教育法规规定中小学生着装的品种和数量,仅有“科学合理”这个抽象的着装指导让不少学校钻空子,打着“家长自愿”等招牌强迫学生征订校服,助长了不良风气。

须知,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育人比教书更重要。强制征订校服,背离了教书育人的本意,助长了学校乱收费的歪风。而校服之美,美在校园,美在学生心里。如果强迫学生征订校服,只会沾污学生的纯洁心灵。不仅如此征订来的校服难以“美”,反而会让学生说:“这叫我怎么会爱我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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