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记者"巡城" 探寻安全文明出行细节

今天(12月2日)是第7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主题是“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在生活上,我们经常会说“细节决定成败”,在路上,细节更关乎生命!藉着交通安全日之际,我台记者驱车“巡城”,了解江门市民的交通安全出行情况具体如何。

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道路交通事故每年造成全球125万人死亡,高达5000万人受伤。而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国有六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涉及分心驾驶;2017年,全国有460人乘车时因未系安全带,在发生事故时跌落或被抛出而致死伤……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数字都在告诉我们,“小细节”关系“大安全”。

11月3日,一辆拉运塔吊的辽宁籍半挂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排队等候缴费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事故导致31车受损。

对于交通安全,市民钟先生认为,需要行人和司机两方面共同维护,“首先司机要做好自己,例如不能酒驾,严格按交通规则行驶。行人等红绿灯过马路时也不要太急躁,更不要横穿马路。”

今年1至10月江门发生交通事故2300多宗

190多人死亡

据了解,今年1至10月份,江门共发生一般程序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300多宗,造成190多人死亡,260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500万元。虽然与2017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下降6.3%,死亡人数下降15.3%,受伤人数下降13.1%,但是交通安全仍不容麻痹大意。

今天早上,记者驱车巡城,就发现有不少市民漠视交通规则的现象。早上,在丰乐路奥园广场路段,一位骑自行车的阿姨,逆向行驶后直接骑车横穿马路,看得记者心惊胆战;还有两位横穿马路的阿姨,一个行色匆匆,一个“悠然自得”,吓得过往车辆急刹车。

记者观察:

江门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仍需加强

在巡城过程中,记者还发现不少司机不打转向灯就转弯、骑电动车或者自行车横穿马路不下车推行,还有骑摩托车不带头盔等等情况。这些行为,其实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籍着“全国交通安全日”,记者特别为大家梳理了以下交通安全“小细节”,希望所有市民朋友都出行平安、一生平安!

1、骑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

2、隔夜酒未退不能开车

3、出行时不要低头玩手机

4、开关车门时注意观察

5、起步、变道前打转向灯

6、驾车经人行横道减速

7、驾乘车辆时系安全带

8、超车时注意车辆盲区

9、不穿拖鞋或高跟鞋开车

10、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骑行,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横穿马路要下车推行,骑车要集中注意力,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区域。

11、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12、要学会避让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13、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江门台记者黄福英 编辑丁田发)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