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行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都是属于弱势群体,涉及到行人的交通事故,其他方面一般都要负有主要责任,但广东省中山市的这起行人闯红灯事故,给所有看手机的低头一族敲响了警钟。
日前,这起行人未按交通信号灯提示横过马路造成的法律纠纷,在中山市第一法院依法宣判,肇事行人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缓刑 1 年,肇事行人赔偿被害人家属 20 万。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 2017 年 5 月 27 日,事发地点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上陂头村的人行横道上。当晚 8 时左右,女子胡某闯红灯横过马路时,与一辆向正前方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监控视频显示,胡某在闯红灯时,竟然是一直低头在看手机。当她看到摩托车驶来时,曾试图加速躲过,但最终还是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因为事发突然,胡某被撞倒,摩托车司机和所载乘客也滑倒在地。突如其来的车祸造成肇事行人胡某和摩托车乘客张某身受重伤,两人被送往医院救治,但张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符合钝性暴力作用于头面部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的特征。
中山市第一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温文凯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行人违反交通法引发的交通肇事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胡某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提示横过马路,而且在穿行马路的过程中一直在使用手机,这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法庭经审理,依法判处行人胡某有期徒刑 10 个月,缓刑 1 年。同时,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被害人家属 20 万元。
记者在事发中山六路上陂头村路段对出的路口位置等了 5 分钟,镜头就已经捕抓到三名行人,不按交通指示灯横穿马路。
除此之外,也有很多人开着电动车冲红灯过马路。
记者观察发现,这个人行路段当机动车道信号灯显示绿灯时,过往的车辆车速较快 ,而且车流也较为密集,行人这样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为,看上去十分危险。
法院方面也表示,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的审判能够引起广大市民对于交通安全的关注。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温文凯:希望我们每一位公民,每一个交通参与人,都能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顾己顾人。
综合 百家号 城市零距离
编辑 李洪霜
值班主编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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