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黑龙江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规定,六十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等方式购买的保健产品,在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记名预付卡应当允许免费转让,等等。
也就是说
60岁以上老人购买保健品
拥有“后悔权”了
然而
对于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保护政策
并没有就此而止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鼓励市民举报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行为线索,一经查实,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
此次专项行动将严厉查处以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等形式,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
保障60周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形式购买的保健产品,7日内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严厉查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老年消费者退回保健产品的行为。
整治期间,对举报内容属实的举报者,市场部门将依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至6%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 齐网网络有话说
小编在平时生活中,偶尔就会看到在某个小区里面的门市房面前,老年人定时排着长队,一打听,老年人就说自己是在排队等着讲课,小编没法断定这种销售保健品的课程是否真的对老年人的健康有益,所以也不能做出评价。
但是,小编认为,老年人想要健康长寿,并不能寄托于保健品的功效,重要的还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情和健康的生活习惯,比如子女事业有成,不让老年人操心;退休有自己的喜好,每天有事可做;再比如多锻炼、多吃有营养的食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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