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浩某。
内蒙籍男子浩某与离异白某系恋人,2018年10月23日,浩某与白某二人接白某孩子放学途中因琐事发生争吵,引发矛盾。白某告知浩某要与其断绝联系,决定分手;浩某多次电话挽回两人恋情未果,当晚浩某到榆阳区二街新楼巷内某小区三楼白某租住处寻白某,白某因在其姐姐家未回住处,浩某未能见到白某就私自进入白某住处,在房间内故意将烟头扔到床下存放的被褥上,想引起大火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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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势渐起无法控制,燎烧到与白某同租住三楼其他居民房屋,浩某突感后悔,遂接水准备救火,但火势已猛,浩某无法灭火并电话寻求消防救援。后消防队赶到现场扑灭火场,此次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浩某因爱生恨,寻求自残;准备用纵火的方式殉情自杀,报复白某。这种极端的做法让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险,浩某感情用事,酿成大祸,触犯法律,所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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