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 月 3 日,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胡鹏飞、吴明,在辖区收费站外查获一小货车:超高超宽超长的违法行为,并现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当日早间 9 时 10 分,民警胡鹏飞、吴明在辖区收费站发现一严重超高货车,由收费站出站口往民警执勤点方向驶来,货车顶部、侧面严重超高超宽。民警随后将该红色货车拦下。经查,该车右侧装载着 3 面大门,超宽约 42 厘米,顶部超高约 60 余厘米,车尾部,后门因超长无法关闭,是用绳索捆绑铁栓,才勉强扣住,一串麻绳捆绑在车门外侧,十分显眼。
车辆检查过程中,民警告知驾驶员:" 小货车严重超高、超宽、超长,如果在大风天气下,遇高速路桥面横风,极有可能出现翻车、视距不良、追尾等严重后果。" 车辆检查完毕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员驾驶红色货车时的超高、超长、超宽违法行为,处 100 元罚款,记 1 分的处罚 ; 对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50 元的罚款处罚。 ( 何晓天 胡鹏飞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