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常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多方工作
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警方的配合下
成功破获一起
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嫌疑人蒋某强
(男,22岁,浙江省安吉县人)
抓获并羁押回常宁市公安局
新闻回放
2018年10月08日,常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常宁市税务局移送的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经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调查。经查,常宁某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至3月期间虚开增值税发票300份,税额合计高达306.9万元!而蒋某强等人则正是该案的实际“操盘手”。
目前,蒋某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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