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饰佳人”“洗洁良源”商标被驳回,容易教坏中小学生!

我们总是说商标很重要,多少人曾经为一件商标争得“头破血流”。但是,商标究竟是什么呢?

商标法中写道,“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文字,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商标元素,但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也并不是随意编纂出的文字都可以的。

成语,是中国汉字语言词汇中已经定型的词,并且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及普及度。所以,不少人将其直接拿来作为商标使用。将成语申请商标,是没有问题的,但一定要做到“显著特性,便于识别”,并且不违反其他规定。

然而,尤其要注意的是,成语的不规范使用或者滥用,毕竟,商标法不会允许申请人为所欲为。

阿里巴巴申请的第24865053号“绝饰佳人”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此件商标复审依旧被驳回,除了有构成近似商标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对成语“绝世佳人”的不规范使用。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由汉字“绝饰佳人”构成,属于对成语“绝世佳人”的不规范使用,将该文字作为商标使用在第35类广告等服务上,容易误导中小学生对语言文字的认知,从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规定的情形。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有了“绝饰佳人”,接下来,就应该是“洗洁良源”了。

第24969706号“洗洁良源”商标,是杭州某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申请的,被指定使用在第5类,杀菌剂,空气净化制剂,医用去污剂,杀螨剂,空气除臭剂等商品上。

虽然申请人在驳回复审中,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申请商标宣传使用的一系列证据,但依然也改变不了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结局。

同样,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洗洁良源”是对成语“喜结良缘”的不规范使用,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成语商标朗朗上口、好听好记,但是也不能轻易或者乱用成语做商标,使用成语注册商标时,还是要考虑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构成对成语的滥用或不规范使用。建议注册成语商标还是先交给专业的商标代理人,详细查询检索分析,根据结果决定是否需要做修改,提高商标注册成功几率!

如果您有商标方面的需求,可以直接关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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