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 沪伦通 ",是指上海证交所和伦敦股票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符合条件的两地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存托凭证 ( DR ) 并在对方市场上市交易。在 10 月证监会发布试行版监管规定不久后," 沪伦通 " 已箭在弦上。
第一财经记者从参与 " 沪伦通 " 的机构人士处获悉,12 月 14 日将在伦敦举办沪伦通揭牌仪式,届时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下称 " 上交所 " ) 相关人士会出席,并将公布入选的中、英企业名单,预计分别在 10 家左右,而正式 " 通车 "、交易或将等到 1 月后。
第一财经记者也从相关券商人士处获悉,券商近期都已经开始了针对 " 沪伦通 " 业务的人员培训以及经纪业务测试。
上交所国际发展部总监傅浩近期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沪港通 " 曾被英国《金融时报》誉为欧元诞生以来最大的金融创新,其将两个市场高度贯通。而 " 沪伦通 " 的问题则在于时差。
" 如果要复制‘沪港通’模式,那么唯一的办法可能就是让全市场加班,但这并不可行,而替代方法就是通过 DR ( 存托凭证 ) 来间接实现。但‘沪伦通’的特点并不仅仅在 DR 的双向上市,否则不能叫做‘通’。‘沪伦通’在 DR 和基础证券之间建立了很好的双向转换机制,两者可以较为方便地相互转换,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安排 "。
记者获悉," 沪伦通 " 将在不突破中国境内资本管控的前提下,实现存托凭证和基础证券之间的转换。上交所此前也表示," 沪伦通 " 东西双向业务都允许 DR 与基础股票按既定比例互相转换,这是实现两地市场互联互通的主要方式,有利于市场自主调节 DR 供需,保持 DR 与基础股票的价格联动。
鉴于 GDR ( 全球存托凭证 ) 可转换为 A 股在境内市场流通,为防范监管套利,兼顾商业可行性,对 GDR 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限制兑回期以及参与 GDR 跨境转换的境外券商和存托人都作了规定。比如,一方面,境内上市公司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发行 GDR 时,发行价格按比例换算后原则上应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基础股票收盘价均价的 90%; 另一方面,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的 GDR 自上市之日起 120 天内不得兑回为 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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