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剑阁两名司机驾驶摩托车回家,因其中一人超车,导致两车发生碰撞,至两车上的3人受伤。后经交警调查,两名司机属于醉酒驾驶。
12月5日,广元市交警支队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那某,作出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对无证驾驶且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限制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的处罚。两人同时被办案部门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警方在调查现场
9月25日下午3时20分,有群众向剑阁县公安交警大队报警,称王河场镇剑盐路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摩托车上3名人员受伤。接警后,处警民警调阅附近监控,发现两车事发前均由南向北往王河场镇方向行驶。据办案民警初步询问调查,发现发生事故的两车均未悬挂号牌,事发时两车上共3人,行驶在后面的黑色摩托车上除驾驶员李某外还搭载着梁某,由于梁某伤情较重,已紧急送往30多公里外的绵阳市梓潼县中医院救治。就在现场勘察和询问过程中,民警又有了新的发现,民警在将两人送往镇卫生院处理伤情的过程中,两人身上都有酒味。除涉嫌驾驶无号牌车辆外,李某还涉嫌无证驾驶。民警当场依法采集了两人的静脉血样送检,经广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8.6mg/100ml,另一名司机那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5mg/100ml,两人均涉嫌醉酒驾驶。
↑警方在调查现场
面对警方的调查,李某和那某供称,事发前分别在镇上参加朋友酒宴和吃饭,两人均饮用了大量白酒。事发时,两人分别驾驶自己的摩托车上路,准备返回家中,李某还热心搭上同村的梁某同行。事发时,那某驾车行经剑盐路王河加油站附近时,李某搭载着梁某从后方同向驶来,因觉得那某驾车较慢,李某加大油门准备超车,由于操作失误,两车在并线时发生碰撞倒地,造成两车损毁3人受伤的后果。日前,李某和那某均已出院,伤情较重的梁某仍在治疗恢复当中。剑阁县公安交警大队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两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柯林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杨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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