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买路虎汽车却自称没还款能力 法院:拘留,扣车

12月5日晚,红星新闻记者从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攀枝花法院“冬季集中执行活动”正式启动,全市法院统一出动,集中执行难啃的“硬骨头”案件,同时集中兑付一批执行案款,活动为期3天,将持续到12月7日。

今天9时许,攀枝花东区人民法院,一被执行人开着路虎车来到了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讯问,他说买路虎车是“为了工作”,而他的工作是在超市贩卖冷冻食品。

这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杨某是一位冻货批发商。被执行人郑某某因拖欠货款50万元被告上法庭,判决后两人达成和解协议,郑某某分期偿还欠款。截至2017年,郑某某已偿还18万元。今年初开始,郑某某突然声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了,杨某也同意宽限一段时间。可最近,杨某突然听说郑某某买了辆路虎车,便急忙找到了东区法院执行法官……

▲执行现场

下面是法官与郑某某的一段对话:

法官:你是不是买了一辆路虎车?

郑某某:那是公司买的。

法官:公司是谁的?

郑某某:我的。

法官:车是你在使用吗?

郑某某:是我在用。

据郑某某说,路虎车是今年5月份购买的,首付9万余元,贷款3年还清,每月还贷6500余元,截至目前已偿还了半年贷款,共计4万余元……

▲郑某某的微信转账记录

随后,执行法官又在被执行人郑某某的微信零钱明细中发现,今年以来,郑某某有多笔大额收入和支出。郑某某的手机银行短信也显示,今年9月,其银行卡有一笔十余万元的收入。

执行法官当即拘留了郑某某,并扣押了其购买的路虎车,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唐娟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法院供图

编辑 刘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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