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记者 王军方 通讯员 曹林
每天早、晚上下学高峰时段,郑州航空港区交管巡防大队都安排警力,在道路上对行驶中的校车进行检查。近日,一司机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校车时被航空港区交管巡防大队民警逮了个正着,这名司机被拘留10天,罚款1.8万元。
11月29日15时50分左右,航空港区交管巡防大队执勤民警乔俊岭在始祖路巡逻时,发现豫AL6823校车形迹可疑。
民警驾驶警车跟随在校车后边,当校车行至河北张村安置区中途停车时,民警对车辆和司机进行了检查。民警发现,校车驾驶员韩先生根本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于是,民警协调车辆将学生送回,对校车暂扣,并将韩先生带回大队处理。
经查,韩先生虽有驾驶证,但与准驾车辆不符,且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交管巡防大队对韩先生行政拘留10天,罚款1.8万元。
同时,航空港区交管巡防大队对使用该校车的阳光幼儿园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该校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并将此违法行为抄告航空港区教育部门和安监部门。
据了解,年初来,航空港区交管巡防大队开展的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已查处涉嫌未取得校车标牌、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违法行为20起,累计罚款2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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