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置了一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上海港佳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佳公司)因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且数额巨大,与其法定代表人顾某一起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成为了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这也是我区首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2018年7月25日,黄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港佳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嫌疑,经现场进一步询问及调查,该公司欠薪情形属实,共拖欠37名劳动者工资,其中农民工34人。
黄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遂于8月21日向港佳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37名劳动者2018年5月至7月期间的工资295426.6元,其中包含农民工工资260987.3元。后港佳公司未在限定期限内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拖欠农民工人数、工资数额可能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应当列入欠薪“黑名单”。2018年9月19日,黄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港佳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列入黑名单事先告知书。港佳公司在收到该行政处理决定书后,虽配合检查,但仍回避工资支付问题。2018年9月28日,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欠薪单位港佳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工资的“黑名单”,于区政府相关网站公示,并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今后,港佳公司会在上述领域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法定代表人顾某也将面临法律惩戒,个人信用也将受到影响。
小科普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待遇”
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近年来,国家建立了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法人、自然人将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市场主体的共同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受到各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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