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法院:心存侥幸拒执行 拘留所里忙履行

人民法治网讯(记者 王瑞平 谢志广 通讯员 杜鑫)人常说,“不撞南墙不回头”。这句话用在某些被执行人身上真是再贴切不过了。12月3日,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沈某在送进拘留所的那一刻,终于沉不住气了“法官,这3万元钱我还,这就还!别送进去了中不中!”

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沈某家盖房子购买孙某的砖头,经过结算共计款5万元,当即付了2万元后,沈某称手头紧张,承诺剩余的3万元两个月后支付,并出具了3万元的欠条。但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沈某却以各种理由进行推拖不付。孙某见其言而无信,遂一纸诉状将沈某告到了法庭上。在审理的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2018年10月底前一次性付清。谁知,沈某再一次失信。孙某气氛之余向法院申情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执行法官,沈某满口答应尽快履行。转过脸却故技重施,一再爽约,分文未付。在集中行动中,执行法官依法将其拘传带到法院。沈某声称自己不是想赖账,确实经济困难,一次拿不出那么多钱,提出分期履行,见法官不为所动,又提出承诺只要让他回去,三天之内一定主动履行。岂不知他的屡屡失信,已没有任何信誉可言。法官再一次对其提出警告,再拒绝配合就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沈某还心存侥幸,继续软磨硬泡。

法警依法带其体检后,送到了拘留所。手续都填好后,沈某才算彻底认清了现实。让家人把3万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