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在羊肉粉里放罂粟遭了,这家粉馆老板被判刑

2017年7月,张某某的丈夫在大方县城迎宾大道开了一家粉馆,取名“顺顺顺牛羊肉粉馆”。

“因为生意一直都不好,每天都是亏起的。我听说加点罂粟果(鸦片果)在里面汤味要鲜点,回头客要多一点”。据张某某交代。

于是,在2017年9月,张某某便在羊肉汤里面放了罂粟果,并将罂粟果熬制出来的汤销售给前来就餐的顾客食用。2017年9月28日,在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中,“顺顺顺牛羊肉粉馆”被查获。经鉴定,在张某某熬制的羊肉汤汁内检测出可待因、吗啡及罂粟碱成分。

案发后,张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8年11月7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向大方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现场

2018年11月30日,大方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自愿认罪,表示愿意公开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当庭宣读了公开道歉信。

最终,张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并禁止张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餐饮行业的经营、服务活动;张某某还要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向曾在“顺顺顺牛羊肉粉馆”消费的不特定消费者赔礼道歉并自行支付公告费。

温馨提示:

希望正在从事餐饮行业的你引以为戒、合法经营,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莫要铤而走险。

来源:大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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