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男子非法改装买卖危险物质被拘留

私自售卖燃油属于违法行为,非法改装车辆买卖燃油更是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是罔顾周围群众生命安全的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近日,广饶县公安局街道派出所便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

2018年11月27日,广饶县公安局街道派出所接群众举报:一辆白色面包车存在非法改装、卖油的嫌疑。当日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通过分析该机动车的行动踪迹,发现该机动车经常出入广饶县某小区,民警在对某小区调查过程中,发现嫌疑车辆停放在该小区院内一角落,并将该车主孙某(男,35岁,陈官镇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孙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广饶县公安局街道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三十条之规定,给予孙某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

改装“黑油车”,安全隐患大

部分车主选择流动的“黑油车”,主要原因是觉得“黑油车”价格低还不用排队,但是“黑油车”的油品质量根本无法保证,而使用劣质燃油会使车辆出现爆震,加剧机械磨损等问题。

同时,“黑油车”自身也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首先作为违法改装车辆,其并不具有运载危化品的能力;其次车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未安装防火防爆设施等,如果遇到汽(柴)油泄漏、静电、火星和明火,极有可能引发火灾甚至爆炸;最后,从事危化品运输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从业资格,而“黑油车”司机通常都不具备该资格,所以说将违法改装的“黑油车”比作移动的炸弹,一点都不夸张。

广饶警方提示

私自售卖燃油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违法改装车辆储存、售卖燃油的流动“黑油车”进行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

同时,也希望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选择为正规加油站加油,切莫贪图便宜,私自购买燃油自加,如果发现私自售卖燃油的“黑油车”,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广饶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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