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记者 齐榕)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三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内容包括投资便利、服务业扩大开放、不动产登记模式等多个方面。
在推进投资及项目落地更加便利方面,将推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便利化改革,推行企业经营范围标准化表述,实现申请人自主勾选经营项目。同时,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推行政务数据“一码管理”,支持以身份证号和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共享各部门业务数据、电子证照等信息,凡通过“一号关联”的信息,不再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一证通办”。
我省还将推进不动产登记模式创新。完善“外网申请、内网审理”模式,实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登记受理、房屋交易、申报纳税等事项同步申请、同步办理。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窗口延伸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实行贷款、抵押一次性办理。
同时,取消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放宽外商投资性公司准入条件,将外国投资者申请前一年资产总额降低为1亿美元,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数量降低为3个;放宽外商设立人才中介机构限制,取消“中外投资者应当是成立3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要求,允许外资直接入股既有内资人才中介机构。
在推进国际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方面,将从口岸通关领域向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延伸,进一步将进出口货物通关物流信息系统、边检证件办理系统,以及报关前单据准备、纳税电子支付、出口退税申报、航空铁路舱单申报和报关、货代、理货、港口等物流企业作业信息纳入单一窗口。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由86种减至48种,原则上全部实现联网、在通关环节比对核查。推行进口矿产品等大宗资源性商品“先验放后检测”。开通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推广实施A级邮轮电讯检疫,对所有公共卫生评级为A的邮轮,含母港邮轮、挂靠邮轮和厦门口岸评级邮轮,6个月内可不再进行日常监督。
同时,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支持厦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行跨境电商9610无票免税和1210保税备货,配套无票免税政策下合理的跨境电商所得税征收政策。
我省将对在医疗、旅游、生物科技等率先对台开放领域,以及台湾地区企业法人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集成电路、高端医疗器械、精密机械、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企业给予支持。台资企业可公平参与我省各级政府采购,支持将台资企业纳入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供应商的征集范围,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作为身份证明材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试点引进台湾医疗产品技术。
推动台车入闽更加便利。争取部委支持,对经平潭口岸入境的货运车辆,按照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私家车辆参照私家车粤港两地牌照车辆或暂时进出境车辆两种方式管理。在平潭、厦门对台客运旅检通道,进一步推广“自助通关”服务,优化通关查验模式,便利出入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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